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商城A、B、D栋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点击次数:191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商城A、B、D栋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商城 A、B、D栋小区业主委员会 的委托,就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商城 A、B、D栋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DGF-2025-013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编号:HNDGF-2025-013

2、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商城 A、B、D栋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海口市龙华商城A、B、D栋 小区座落位置于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龙华路 29号,总建筑面积43707㎡,使用产权70年,小区共有住宅楼三栋,5部电梯;房屋总户数324户。小区地下停车位90个;露天停车位170个。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综合管理服务、清洁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日常养护服务、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采购金额:0.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7、物业管理费用标准:

(一)业主居住用房:物业服务 1.25元/㎡/月;商业用房:商铺物业服务费1.3元/㎡/月。由物业公司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承担应该承担公共区域内的设备维修,建筑物及围墙维护、绿植更新和公共区域内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

(二)物业服务费提取 0.25元/㎡/月做为小区公共部分的业主自集维修资金费用,由物业按照实收金额划归业委会账户,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们协商使用,包括设备更新更换、设施改建。

(三)业主水、电收费标准:按海口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物业公司收取代缴。

(四)电梯一般性维保费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但电梯广告费专门用在维修费的补充。

(五)本小区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设立共管账户,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8、物业费管理方式: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模式。

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方案由业委会制定和主持考核,若考核不合格,业委会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0、服务地点:海口市龙华商城A、B、D栋小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两年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经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项目所在地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 9月23 日至 2025年0 9月29 日 08: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四、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 日 09:30时(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附件《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邮箱: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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