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强制性要求单位要给员工必须交金,只要录用哪怕试用期,入职当天开始就要遵守执行这一硬性规定!
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交金很正常,也有能力为员工解决交金问题,而对于小型或门面商铺性质的小老板,只要雇佣关系存在,势必也要规范起来,我个人觉得这是在为难小老板们,小本生意盈利不多,再给员工交金,有点吃力啊!
员工打工也是希望老板能给自己除了工资,就是要帮忙解决交金问题,这个缴满20年涉及到退休养老的一份福利,一点儿不能妥协,老板们纠结在“请不起或不想请”中,换了我当老板也会左右为难:一方面如果请员工至少能解决人手紧张问题,不需要连累到家里人出面帮忙干活;另一方少雇佣员工,到口袋的钱至少会多一些,房租压力也会减轻很多。
有些老板脑筋转得很快,年轻人思想活跃,稍微不开心就做“甩手掌柜”卷铺盖走人,稳定性差,对工作或团队建设不利,与其纠结“请不起或不想请”,不如招聘退休人员,既解决人手问题,又避免交金之烦恼,何乐而不为呢!
退休人员也有自己的想法:工作半辈子退休了,该好好善待自己去周游世界,给自己后半辈子不留遗憾。可四处游玩之后感觉口袋瘪瘪,想着体力、脑力尚可,若有一个稳定的工作,重新上岗,双份工资其乐融融,不应该闲在家里跳广场舞、更不想做公园流浪汉!本着“发挥余热”的想法,也许会顺应有些老板们的需求,像日本老太老头那样,80岁继续工作,不倒下绝不回家!
想象一下:快餐店、饭店酒店、各种商铺都是50岁以上人员在营业,年轻人在家躺平刷手机、打游戏、做起了啃老族,或提前进入退休状态......老板们省去了交金的烦恼,家长们看着“毕业就失业”,颓废在家的孩子直摇头,不婚不育的社会现象,不知道行情的外国友人会误以为身处日本,满大街工作的都是精力旺盛、白发驼背的老年人!
不知道人社部是咋想的,拍脑袋的决策是不是缺少了人性化,也不切合实际情况,一个决定、一项决策不能”一刀切“,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家庭情况不同,让年轻人逼迫在家啃父母的养老金,提供老年人再就业,是好事还是坏事,有点讲不清楚,多少感觉不符合咱中国的国情呀,屏幕前的您觉得呢?!